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跨越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印发加快我区工业设计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
桂跨越办〔2016〕1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加快我区工业设计发展,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推动经济转型升级,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关于加快我区工业设计发展的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跨越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1月11日
关于加快我区工业设计发展的指导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0号)、《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的指导意见》(国发〔2014〕26号)和工业和信息化部等11部门《关于促进工业设计发展的若干指导意见》(工信部联产业〔2010〕390号)精神,加快我区工业设计发展,推动工业转型升级,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发展工业设计的重要意义
工业设计是以工业产品为主要对象,综合运用科技成果和工学、美学、心理学、经济学等知识,对产品的功能、结构、形态及包装等进行整合优化的创新活动,工业设计发展水平是衡量区域工业竞争力的重要标志。工业设计是生产性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广泛应用于汽车、机械、电子信息、纺织、食品等行业,是产业链中极具增值力的环节,其核心是产品设计。大力发展工业设计,是提升产品附加值,丰富产品品种的重要手段;是创建自主品牌,提升工业竞争力的有效途径;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扩大消费需求的客观要求;是工业转型升级的加速器和倍增器。
改革开放以来,我区工业发展取得了长足进步,工业设计产业也正在起步,但与发达地区相比还有较大差距,在发展过程中还存在许多不足和问题,对工业设计的作用地位认识不足,设计机构偏少,专业化、产业化程度较低,工业设计人才特别是高端人才比较匮乏,工业设计体系不健全,工业设计的作用未能很好发挥。当前,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正处在一个十分重要的战略机遇期,各地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发展工业设计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统一思想,集中力量,大力推进工业设计发展,加快提升我区工业设计创新能力和工业综合竞争力,逐步实现“广西制造”向“广西创造”跃升,推动工业转型升级。
二、促进工业设计发展的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制造2025、国家建设创新型社会和自治区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工业强桂”等战略部署,围绕我区工业结构转型升级和提升产业竞争力的要求,充分发挥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市场导向作用,大力发展工业设计企业和中介机构,积极引进和培养工业设计人才,加快建设工业设计产业集聚区,建立健全工业设计创新和服务体系,优化发展环境,完善政策措施,不断增强工业设计创新和发展能力,促进我区工业设计快速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引导和市场主体相结合。各级政府出台相关政策,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和氛围,不断激发企业和个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形成政府推动、市场驱动、企业主体作用充分发挥的良好格局。
坚持工业设计和产业发展相结合。大力推进工业设计产业化,实现工业设计与传统优势产业优化升级、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发展良性互动,推动工业发展转型升级。
坚持自主创新和引进提升相结合。鼓励本地企业创新机构、专业设计机构加快发展;积极引进国内外著名设计企业、机构、团队,推动我区工业设计产业创新发展。
(三)发展目标
以提升我区汽车、机械、电子、食品、纺织服装、高端装备制造、工艺美术、软件、动漫等产业发展水平为重点,坚持走公司化、市场化、专业化、特色化发展道路,推动工业设计加快发展。力争到2020年,培育和引进30-50家业务规模大、设计能力强、管理水平高的工业设计企业,示范带动我区工业设计健康快速发展;培育和认定10-20个国家级和自治区级工业设计中心,推动企业工业设计中心和工业设计企业的建设;改造利用或规划建设5-10个辐射力强、带动效应明显的工业设计产业集聚区,建设一批为工业设计企业和设计师提供专业化、系统化服务的公共服务平台;引进和培养2000余名高层次工业设计人才,吸引海内外优秀工业设计人才来广西创业;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并转化应用的工业设计创新优秀成果;打造从创意设计到生产制造完整产业链,加速我区工业产品形态从原料、半成品、产品组装向品牌塑造、智能制造跃升,推动我区制造业从传统向中高端迈进。
三、重点领域
适应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与移动互联网加快发展和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重点推动与我区优势产业相关的工业产品的设计和开发,提升产品外观设计、结构设计、功能设计水平,形成产业竞争优势,主攻新型产品、电子产品、汽车、软件动漫、高端装备、智能家居、工艺美术、日用陶瓷和旅游产品等开发设计,选择一批产业规模大、产业带动效应强、在区内外具有一定影响力、具有较好发展基础和潜力的设计企业给予重点支持。
四、重点任务
(一)提高工业设计创新能力
加强工业设计基础工作,鼓励科研机构、设计单位、高等学校开展基础性、通用性、前瞻性的工业设计研究。引导工业企业重视设计创新,鼓励工业企业、工业设计企业、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建立合作机制,促进形成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政产学研用相结合的工业设计创新体系。提高工业设计的信息化水平,支持工业设计相关软件等信息技术产品的研究开发和推广应用。鼓励企业建立工业设计中心,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设计中心申报国家级和自治区级工业设计中心。建立实用、高效的工业设计公共服务平台,加强资源共享。支持促进产业升级、推进节能减排、完善公共服务、保障安全生产等领域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工业设计成果产业化。鼓励发展体现广西民族传统工艺和文化特色的工业设计项目和产品。
(二)培育工业设计企业
鼓励工业企业将可外包的设计业务发包给工业设计企业,扩大工业设计服务市场。支持工业企业和工业设计企业加强多种形式合作,通过设计创新,促进工业企业的产品升级换代、市场开拓和品牌建设。引导工业设计企业专业化发展,鼓励工业设计企业加强研发和服务能力建设,创新服务模式,提高专业化服务水平。扶持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成长性好的创意设计类中小企业,促进其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支持设计人才创办工业设计企业,为工业设计人才创业提供房租优惠、融资服务、市场开发以及设计数据库、设计软件与设计装备使用等支持和服务。推动工业设计企业以市场为导向、以设计为核心、以资本为纽带的兼并重组,不断增强企业实力。
(三)加快培养和引进高素质人才
建立工业设计人才培养、激励、引进、评价机制,推进高级工业设计师认定和工业设计类职业技能资格认证工作。探索建立有利于工业设计人才成长的教育体系和人才培养模式,培养适应工业发展需求的工业设计复合型人才。加强高等院校工业设计专业教学能力建设,支持高校和职业技术院校增设工业设计专业,加大对工业设计专业教学、科研、实验的软硬件支持。鼓励校企合作开展工业设计人才培养,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创建工业设计实训基地。选送优秀工业设计人才赴国内外著名院校和设计机构培训,提升我区工业设计整体水平。支持工业设计企业通过引进国内外设计师、退休工程师加强设计团队建设。依托“人才强桂”战略以及留学人员创业园、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等平台,鼓励设计企业与高校院所、海外归国人才及团队高位嫁接,吸引更多优秀设计人才落户广西。
(四)建设工业设计产业集聚区
围绕我区重点产业,在各市(县、区)工业园区、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园、现代服务业集聚区等现有园区用地中规划工业设计功能区,满足工业设计企业办公需求,鼓励新建或通过城市更新建设工业设计产业集聚区,推动工业设计规模化、集聚化发展。吸引工业设计机构、人才、资金等高端创新要素向园区集聚,激活创新资源,打造创业创新平台。加强工业设计集聚区环境和配套设施建设,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支持集聚区实行公司化运作,实现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充分发挥产业对接、创业帮扶、企业孵化、平台营建、人才培育、国际交流等功能,为落户的工业设计企业提供专业化、有特色的服务。支持园区创建自治区级、国家级工业设计示范园区。
(五)构建工业设计公共服务平台
以市场为导向、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为依托,逐步建设工业设计数据标准查询平台、快速成型技术平台、工业设计投融资平台、国际交流平台、知识产权保护服务平台、网络技术交易平台等公共服务平台体系,促进资源共享。创新平台运营机制,采取服务外包、绩效考核等方式提高服务效率。政府以购买服务的形式,支持社会组织提供行业信息资讯以及开展设计对接、宣传推广、人才培训、成果展示、高端论坛等服务活动。鼓励政策性担保机构和商业性融资担保公司为工业设计企业提供担保业务,改善工业设计产业的投融资环境,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创造条件。
(六)推动对外交流与合作
引进国内外顶尖设计机构来我区设立分支机构或共建设计研究中心,引进最新设计理念、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提升我区工业设计水平。鼓励区内工业企业、工业设计企业与广东、北京、上海、香港等地区设计机构建立多种形式的合作关系。支持工业企业和工业设计企业参与有关国际和国家标准的制定。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形成推进合力
建立自治区推进工业设计发展工作协调机制,加强对全区工业设计发展的统筹协调。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要做好牵头组织工作,自治区发改委、财政厅、教育厅、科技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商务厅、地税局、统计局、知识产权局,广西国税局、银监局、证监局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沟通协商,密切配合,制定和完善各项政策措施,共同推动全区工业设计发展。各市、县(市、区)要结合当地经济和工业设计产业发展基础,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快工业设计发展。
(二)加强财政税收扶持
自治区每年从产业发展等相关专项资金中安排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支持工业设计产业发展,重点支持工业设计园区建设、高端设计人才引进、扶持设计企业发展、建设公共服务平台以及举办设计大赛、设计对接、宣传培训、展览展示等活动。在各级人民政府设立的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或基金中,对符合条件的工业设计企业、企业设计中心和示范基地给予扶持。企业用于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按照税法规定享受企业所得税前加计扣除政策,鼓励企业加大设计研发投入。对工业设计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酬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三)加大金融支持,拓宽融资渠道
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工业设计企业,特别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工业设计优势企业,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积极拓宽抵质押品范围,开发适合工业设计企业的创新型金融产品,对其合理信贷需求给予支持。鼓励信用担保机构为工业设计企业,特别是中小工业设计企业提供贷款担保。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工业设计企业享受科技型中小企业信贷支持有关政策。鼓励社会各类资本加大对工业设计投资。支持符合条件的工业设计企业在境内外资本市场上市融资。鼓励创业风险投资机构对工业设计企业开展业务。
(四)健全人才政策
将设计人才纳入自治区紧缺人才目录,鼓励企业招聘优秀工业设计人才,完善技术入股等激励机制,妥善解决社会保障和工作生活待遇等问题。对符合条件的高端设计人才,优先推荐参与“劳动模范”、“三八红旗手”“广西杰出青年”等荣誉的评选。鼓励工业设计人才自主创业,支持产业园区短期无偿提供办公场所等方式,吸引工业设计团队、创意工作室、专业设计人才进驻园区创业。
(五)鼓励行业协会发展
加强工业设计协会建设,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等社会中介组织和相关高校的作用,做好工业设计大赛、论坛、会展等活动组织实施工作,为产业发展提供积极有效的服务。开展工业设计宣传、展览、交流等活动,提高全社会特别是工业企业的设计创新意识。
(六)建立工业设计评价与奖励制度
支持举办工业设计大赛、设计创意展示展览等工业设计重大活动,打造高水平、高质量和具有国内外影响力的工业设计活动品牌。开展优秀工业设计企业、优秀工业设计师认定。建立优秀工业设计评奖制度,鼓励工业设计创新。鼓励优秀工业设计人才参与红点奖、IF奖、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等国内外设计大赛。建立健全工业设计产业统计制度,及时准确跟踪监测和分析研究全区工业设计产业发展状况。建立国家和自治区级工业设计中心、工业设计产业集聚区的考核评价体系,发挥导向作用。
(七)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服务
鼓励工业设计成果申请专利,加强依法保护。鼓励在平等协商、依法依规的基础上,签订购买设计服务合同。鼓励在产品或包装上标注设计机构或设计者名称,保护工业设计创新成果和设计师权益。加强工业设计领域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与司法保护,打击各类侵权行为。